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悠關民眾健康及安全之中藥材之管理,行政院衛生署極為重視,為落實此項工作,已責付其所屬中醫藥委員會分三階段實施:第ㄧ階段為推動中藥材之包裝標示,以 確認產品責任歸屬;第二階段為針對重金屬、污穢物質及黃麴毒素等,陸續訂定各項限量標準,以確保中藥材之安全衛生;第三階段則致力完備中藥材之源頭管理機 制,包括進口產品文書認證及落地追蹤等工作。
有關推動中藥安全管理之措施及成果如下:
1. 自88年起,陸續公告指定中藥材應符合「進口及市售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截至目前為止,已公告指定324項中藥材應符合上開處理原則之規範。同時併以輔導業者實施正確包裝標示及執行普查抽驗工作,以促建立產品至市場販售的第一道安全防火牆。
2. 有關中藥安全推動之第二、三階段工作重點,包括(1)公告訂定中藥材品項含重金屬、黃麴毒素限量(2)強化飲片之製造品質等管理措施,逐步提升中藥材自源頭到製造之過程的品質穩定性。相關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