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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訂於113年5月1日及2日辦理「113年臺北市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專門課程」、「113年臺北市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繼續教育課程」各1場次,請鼓勵所屬醫事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130516803號
 
 
 

  主旨:【公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訂於113年5月1日及2日辦理「113年臺北市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專門課程」、「113年臺北市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繼續教育課程」各1場次,請鼓勵所屬醫事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113年度臺北市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專門課程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承辦單位:國泰綜合醫院。

二、課程時間:11351(星期三) 9時至1730分。

三、課程地點: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296(國泰人壽大樓地下一樓33會議室)

四、參訓對象以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之執業醫事人員(醫師除外)為主,已接受過戒菸服務訓練基礎課程之醫事人員,且為目前承辦或未來將推動菸害防制業務及戒菸衛教工作之人員為優先,包括:藥事、護理人員及其他菸害防制相關醫事人員等,如未額滿將視情形開放其他縣市執業醫事人員參加。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1、請先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完成帳號申請後始能報名,俾利完訓時數上傳、系統自動授證或更新證明效期及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學員。

2、自即日起至113412(星期五)前,請逕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連結如下(https://quitsmoking.hpa.gov.tw/Web/Notice.aspx)報名。

3、主辦單位保留審核報名資格之權利,若經審核後確認資格不符,將不予錄取。

4、錄取公告名單,將於113419(星期五)前公告,請自行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查詢。名單公告後,採個別通知注意事項,若因通訊資料有誤,無法有效傳遞相關訊息,至影響上課權益者,請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二)積分認證:

1、實體課程:請學員於課程當日9時前完成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明相關證件提供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2、全程出席課程,方可核予「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若未全程參與課程,將不予採認學分

(三)結訓資格: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退,且課後測驗成績達70分以上者,始為合格。請於課程15日後,自行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查詢,如有疑問請於30日內通知承辦單位。

 

(四)課程疑義:課程相關疑義事宜,請洽國泰綜合醫院魏芳君部主任,聯絡電話:(02)2708-2121分機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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