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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 1101460407號令修正發布「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責料檔案安 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 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2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0163331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 1101460407號令修正發布「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責料檔案安 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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