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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品實有限公司於網路販售之「KO.GA.OH小顏CC霜SPF32PA+++(02自然色)」化粧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與規定不符一案,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請貴公司於107年10月15日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9月1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7026701號
 
   
 

 

  主旨:品實有限公司於網路販售之「KO.GA.OH小顏CC霜SPF32PA+++(02自然色)」化粧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與規定不符一案,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請貴公司於107年10月15日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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