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疾病多年來一直高居臺灣前10大死因第2名,僅次於癌症。其中「冠狀動脈心臟病」不僅危險性高,病例數量也因人口老化及國人飲食西化而逐年增加。其治療方式,症狀較輕者可採用藥物治療,嚴重者則可能需要做血管繞道手術或作「冠狀動脈氣球擴張術」,甚至置入「冠狀動脈血管支架」,加以治療。
「冠狀動脈血管支架」為第三等級醫療器材,多由不鏽鋼、鈷鉻合金或鎳鈦合金等金屬材質製成,近年亦有廠商開發可吸收材質支架。冠狀動脈血管支架外觀為細小的管狀物,撐開後為一環狀網構造,有不同長度與直徑規格可供醫師依病患情況需要選用。其置放方式是先利用氣球擴張撐開血管狹窄處,再將置於氣球導管上的支架引導至血管患部,利用氣球擴張將支架在該處固定,並取出氣球。由於支架對狹窄處提供支撐力,可讓血管保持管徑的擴張狀態,減少血管壁回縮或血管內層剝離,可維持血管之血流暢通。支架一旦置入血管,1個月至3個月後會被新生的血管內膜覆蓋,不需手術取出,而是永久留在病患體內。
冠狀動脈血管支架的運用,提供患者開刀外的另一個選擇,可以改善患者的症狀,但亦有其風險,包括可能有出血、心律不整、腦中風、心肌梗塞、腎功能惡化、過敏休克、死亡等併發症。因此一定要先經醫師就個人病情進行溝通、評估,才能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式。
食藥署提醒,病人在手術前請詳閱術前須知及手術同意書,醫師也要在術後提供正確的服藥及照護資訊。病患若對產品有疑慮,除須立即向醫師詢尋求協助外,亦可至食藥署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查詢產品之相關資訊(連結: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另患者術後若發生醫療器材引起之不良反應,可通報衛生福利部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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