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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醫材健保將訂上限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張翠芬
   日期:100年07月20日
 
   

 

 

 

你要不要用比較好的自費醫材?很多民眾就醫時都會被遊說選用較貴的新產品,特別是人工髖關節、水晶體等,貼補的價差達數萬元,中央健保局昨(19)日決定,二代健保將擴大特殊醫材給付項目,由現行的6項擴大納入其他新醫材,所有特材將訂「上限」價格,廠商不能因為材料新或獨家壟斷就漫天喊價,把自費民眾當冤大頭。

新式醫材補價差 國人苦等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指出,醫材不斷推陳出新,但國內腳步卻慢吞吞,以心臟支架為例,國內光是核准上市就比國外慢了1年2個月,健保納入差額給付又晚了2年3個月,國人比國外多等3年以上才能用到新的醫材。

吳明彥說,住院同病同酬的診斷關聯群DRG制度實施後,因健保採「包裹」給付,民眾想自費用好一點的骨板、人工關節、敷料、網膜等醫材,全遭禁止,若要選用新醫材,就必須連同手術住院費用全數自費,很不合理,也影響病人的選擇權。

健保局醫審暨藥材小組組長沈茂庭表示,目前健保針對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陶瓷人工髖關節、金屬人工髖關節、塗藥血管支架、心律調節器、義肢等6項特殊醫材,民眾可在健保給付之外「補價差」。

擴大給付範圍 特材有上限

不過,過去這些補價差的產品,健保並未訂定上限,而是由各醫院公告以市場機制決定價格,新式醫材價差好幾十倍,例如人工水晶體,健保給付2843元,但新式的多功能水晶體可能要價6、7萬元。

目前新的醫材至少數千種,健保局決定,二代健保實施後,將全面擴大把有效醫材納入差額給付範圍,特材也訂定上限,供民眾參考。

對於納入DRG的醫療不能用自費醫材,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DRG給付的費用已包括材料,民眾使用自費產品,有被醫院雙重收費的嫌疑,如果醫界覺得哪些特材應開放,可經評估納入差額給付,讓價格公開,才不會徒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