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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補)發藥師證書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醫事司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 醫事司(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聯絡電話:(02)8590-6133或(02)8590-6134
 
   
數位簽章
 

本案件可利用下列之一的方式登入申辦
"帳號+密碼", "自然人憑證", "醫事憑證(人員)"
首次使用請安裝"安全登入元件" 並依指示安裝"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憑證元件"

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及申辦。

 
   
申辦費用
 

1500 元

 
   
處理期限
 

3 天(不含補件時間)

 
   
應備證件
 

一、線上申辦: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領者不需備)。
(2)線上列印之申請書及醫事人員補換發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線上申辦者,證書規費:1,500元。
二、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發證書者不需)。
(2)現場填寫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代辦者需繳交委託書。
(4)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證書規費:1,500元。
三、郵寄辦理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領者不需備)。
(2)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郵寄辦理者:匯票一張(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1,500元),匯票收據請自行保管。
郵寄地址:衛生福利部醫事司(10341台北市塔城街36號)
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02)8590-6666轉6158或6159。
親自申辦者,請於上班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來署辦理。

 
   
繳費方式
 

一、信用卡
   證書規費為1,500元。
二、劃撥
(1)戶名:[ 衛生福利部 - 醫事司 ]帳號:〔19230411〕。
(2)劃撥金額為1,520元(含劃撥手續費20元)。
(3)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
(4)劃撥收據請自行保管。
三、購買匯票
   匯票一張(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1,500元,匯票收據請自行保管)。 
四、現場申辦者,接受現金繳費。

五、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其已掣據者,得免掣發收據。故本部自100年10月6日起,不另掣發規費收據,請自行保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