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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100年01月14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轉知所屬會員參照,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0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0006696號
 
   

 

 

 

主旨:
有關行政院100年01月14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轉知所屬會員參照,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0年01月14日院臺衛字第1000090729C號函辦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如下:增列「5-甲氧基-N,N- 二異丙基色胺(5- Meo- DIPT,5- methoxy- N, N- diisopropy1tryptamine)」及「硫美妥(Thiamylal,5- ally1-5-(1-methy1buty1)-2-thiobarbitur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
三、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影本1份。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