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函轉行政院衛生署99年05月11日衛署健保字第0992600152號函辦理。 二、檢送「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1份,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逕洽行政院衛生署。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