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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偽、禁藥 1周搜出103項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胡欣男
   日期:99年04月27日
 
   

 

 

 

桃園縣衛生局與警方積極查緝偽、禁藥,一周內移送廿六位嫌犯,查扣103項藥品,成果豐碩,占最大宗就是出國旅遊常帶回的泰國五塔標行軍散、黃道益活絡油。衛生局表示,販售未行衛生署核准輸入,而在商店、路邊攤甚至網路販售的藥品,都可能觸犯藥事法。

衛生局表示,近期查獲藥品主要來自亞洲,泰國、印尼、越南及大陸,大致有止痛藥膏、止痛藥錠、胃乳、綜合感冒藥、抗生素及眼藥水、避孕藥、抗菌的陰道塞劑等。其中已被驗出含威而鋼及犀利士成分的三體牛鞭、一炮到天亮壯陽藥品也在列,琳瑯滿目。

琳瑯滿目 行軍散、活絡油最大宗

衛生局長劉宜廉指出,國人到泰國、大陸等地旅遊,總會帶幾罐五塔行軍散、五塔油及黃道益活絡油、桂林西瓜霜回國,不僅自用還分送親朋好友,視為居家常備良藥。其實這些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對民眾健康可能有傷害,衛生局將持續與警方聯手,目標阻絕販售源頭。

26人送辦 最高可判十年罰一千萬

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運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藥事法也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