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居家藥事照護」藥師資格申請及展延辦法之展延回溯期限,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辦法業於本會113年4月10日國藥師舜字第1131201號函公告在案。 二、原訂定新舊辦法轉換期間展延期限可追溯自112年9月1日,惟因COVID-19疫情導致居家照無法執行,致使執行藥師無法完成舊制展延資格之情形,考量新辦法修定原因係為延攬更多會員執行居家照護業務,故本會修正展延回溯期限至疫情前,以利藥師執行資格不受中斷。 三、修正本會113年4月10日國藥師舜字第1131201號函公告「居家藥事照護」藥師資格申請及展延辦法之項三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3月21日間」為109年1月1日起至1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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