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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應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2434535號
 
 

 

  主旨: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應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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