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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安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安星 ”醫療級立體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563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836564號
 
 

 

  主旨:【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安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安星 ”醫療級立體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563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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