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照需要評估:
(1)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2.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3.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4.其他事項
(1)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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