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有關菩鏹有限公司持有之「氫偶素」(衛署藥陸輸字第 000495號)等2件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註銷一案, 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149502號
 
 

 

  主旨:【公文】有關菩鏹有限公司持有之「氫偶素」(衛署藥陸輸字第 000495號)等2件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註銷一案, 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