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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之「"永大明"角型蒸氣滅菌器(衛署醫器製字第 001494號)」(型號:A3 製造日期 :103. 01) 、(型號:A2 製造日期:99.4)2台醫療器材,部分 産品外襯與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産品請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衛食字第1121022693號
 
 

 

  主旨: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之「"永大明"角型蒸氣滅菌器(衛署醫器製字第 001494號)」(型號:A3 製造日期 :103. 01) 、(型號:A2 製造日期:99.4)2台醫療器材,部分 産品外襯與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産品請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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