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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05/26公告】健保審字第1100035543號
主旨:本署原110年5月17日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一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延後生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規定之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一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原生效日為110年6月1日,因近期疫情影響,將視疫情狀況再行公告生效日。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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