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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重申硃砂及鉛丹之限制規定如說明一,請轉知貴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

發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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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03日
   發文字號:衛授中字第1091861305號
 
   
 

 

  主旨:重申硃砂及鉛丹之限制規定如說明一,請轉知貴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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