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高診次實習及口試申請步驟

   資料來源:新北市藥師公會
   主旨:高診次實習及口試申請
 
   

高診次實習申請:

一、藥師主動聯絡公會並留下聯絡方式。
二、填寫參與實習申請書並完成匯款實習費用1000元(提供匯款證明或與公會確款完畢)。
三、公會將安排實習指導老師並協助通知實習日期。

 

 

高診次口試申請:

一、    填具「口頭案例報告申請表」(須將正本繳回公會)並檢附5份實習個案報告書(word),將其中2份製成簡報檔(powerpoint)及藥師持續居家照護成果表;共計9份檔案寄至公會(tcpa.t67@msa.hinet.net)並主動聯繫、確認收件即完成報名。
二、    報名人數達5人以上,即可安排口試日期;口試當天須繳交實習評估表(藥師、實習老師各一份)。

繳交檔案標準格式請參照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

http://www.taiwan-pharma.org.tw/ph/practi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