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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胃藥2週仍疼痛,小心胃癌找上你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
   記者:陳靜梅
   日期:12月17日
 
   

 

 

 

你有胃痛困擾嗎?是不是常吃胃藥緩解疼痛?若胃痛一直沒有好轉,可能要小心是不是胃癌找上你?一名42歲女性,7年前曾罹患胃潰瘍,最近2個月經常感到胃痛,自行購買胃藥服用,效果不錯,但只要一停藥就胃痛,她以為可能是潰瘍復發前往就醫,在醫師建議下進行胃鏡檢查,發現有4公分大小的潰瘍,化驗為癌症。

 

書田診所肝膽胃腸科邱展賢醫師表示,在門診觀察中發現,一半以上民眾在感覺胃不舒服時,會自行購買胃藥服用,通常胃部不適,吃藥2~3天即可緩解症狀,若疼痛未能停止,恐要多加留意。尤其是高風險群更需小心,如有胃癌家族史、曾罹患胃潰瘍或進行胃部切除、曾感染幽門桿菌與萎縮性胃炎者、飲食習慣喜好鹹、辣、醃漬、燒烤者、有胃瘜肉等患者,在胃痛吃藥1~2個星期未好時,就應找醫師諮詢並檢查。

 

此外,若非上述族群,胃痛吃藥1~2個月,症狀始終未緩解,也應當盡速就醫,找醫師進行胃鏡檢查,確保在症狀未出現前發現早期胃癌,早期治療。

 

早期胃癌與潰瘍相似 留意胃痛期

 

邱展賢醫師說,胃癌在早期階段往往沒有症狀,當自覺有症狀時,胃癌常已是中、晚期。初期胃癌若有症狀,有時會與胃潰瘍相似;中、晚期則可能出現消化不良、腹脹、沒有食慾、上腹疼痛、噁心、反胃、胃灼熱感、疲倦、體重減輕、貧血、解黑便等症狀,民眾可特別留意身體自身變化。

 

最後,邱展賢醫師提醒民眾,長期胃部不舒服,服用胃藥情形有改善,但一停藥就不舒服,這種情況超過2個月以上,就要留意可能胃部發生病變,應盡早接受檢查治療,而胃癌高危險群,若長時間胃部不適、服藥超過2週以上,也應就醫,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