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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附表七、附表十一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402796號公告預告,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0734577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附表七、附表十一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402796號公告預告,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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