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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全面落實民眾用藥安全,「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自108年10月1日起擴大至全藥品類別,請轉知會員並加強輔導,以減少重複用藥,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6月25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80035714號
 
   
 

 

  主旨:為全面落實民眾用藥安全,「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自108年10月1日起擴大至全藥品類別,請轉知會員並加強輔導,以減少重複用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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