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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預告修正「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草案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2月22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254號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對於第二次預告修正「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60日內提出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7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yalanho@fda.gov.tw

檔案下載
公告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第二版修正草案)
附件一(第二版草案)
附件二(第二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