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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食安五環,把關國人食安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文:食品藥物管理署
   日期:07月05日
 
   

 

   

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消費信心,政府於105年6月推動「食安五環」政策,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與農業委員會、環境保護署、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及教育部等部會共同規劃與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執行迄今已有顯著成果(詳如附件),包括法規標準評估原則與國際一致、擴大食品關鍵業別納管範圍、市售產品抽驗合格率提高、黑心廠商嚴懲重罰及吹哨者檢舉條款奏效等。

「食安五環」包括「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食安」等五大面向,食藥署針對每一環之執行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環「源頭控管」: 致力調和法規標準,強化食品中風險物質檢驗技術之研發,並運用泛食品雲系統進行大數據分析。

二、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逐步擴大「食品業者關鍵業別」建立自主管理系統,包括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監測與強制檢驗、追溯追蹤及導入食品專業人員機制,強化食品業者自律管理。

三、第三環「加強查驗」:運用「分年分月、風險管控」原則,針對高違規、高風險、高關注產品,提高查驗比率,遏止不良產品上市。

四、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修正相關法規,重懲惡質廠商;並整合檢警調司法力量,補強行政機關偵查權之限制,消滅黑數。

五、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積極鼓勵、創造監督平臺,資訊透明揭露,全民公開參與;並提高檢舉獎金,加強監督黑心廠商的力量。


政府以食安一體思維,積極推動「食安五環」,透過產業自律、政府管理及民間參與三大力量,完善從農場到餐桌之管理體系,邁向信任食安消費環境。

附件下載
推動食安五環,把關國人食安(中文新聞稿)-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