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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 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日期:06月01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說明:本次修正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係列出各申請案件重要工作階段之處理期限,並新增、修正、刪除部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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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月16日FDA企字第1061200099號公告
【公告附件】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含重要工作階段辦理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