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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好儂企業有限公司」於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場所生產之「山羊奶活膚全身乳液」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出防腐劑成分超出限量,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一案, 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切勿販賣違規產品,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5232220號
 
   
 

 

  主旨:有關「好儂企業有限公司」於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場所生產之「山羊奶活膚全身乳液」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出防腐劑成分超出限量,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切勿販賣違規產品,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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