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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諮詢衛教,協助走出憂鬱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91期)
   文:雲林縣 - 黃永成記者
   日期:11月07日
 
   

 

 

 

由於生活、工作及經濟壓力大,從許多媒體報導罹患憂鬱症自殺、跳樓案例層出不窮,憂鬱症似乎已成為文明病之一。因此,藥師在面對憂鬱病患的藥物諮詢衛教過程時,需瞭解其用藥情況與療效,除提供正確用藥認知,適當心靈層面的關懷,也會有正面的助益。

憂鬱症主要是由於大腦神經傳導物質的失衡,加上其他的生理和心理因素所導致。共同症狀除了不愉快感、情感憂鬱及無趣外,其他包括注意力難以集中、無精打采、健忘、焦躁、空虛或失眠等,症狀會隨著嚴重程度而有所差異。排除藥物使用、喪親、身體疾病直接引起因素後,相關症狀持續兩週以上,就有可能是罹患憂鬱症。

近年來研究發現,身體上的變化可伴隨心理的變化,如中風、心臟病發作、癌症、 帕金森氏症和荷爾蒙失調可導致憂鬱症,使患者變得冷漠,進而影響疾病的治療。治療上主要是藥物及心理兩方面,藥物治療是經由調控大腦中單胺的數量及作用使情緒恢復正常,目前認為與情緒相關的單胺包括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多巴胺等,醫師會依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及症狀選擇最適當的藥物。

抗憂鬱藥選擇因人而異,病人需配合醫囑正確服用,一般至少需使用10~14天才會有初步療效,症狀完全改善可能要幾個月。對藥物有良好的療效反應時,建議持續接受6~9個月的治療,再慢慢減量或考慮長時間的維持療法,降低復發的頻率和嚴重程度。

服藥期間若發生副作用,可降低劑量或調整藥物使用方式便會逐漸改善,或經由醫師評估調整其他藥物,不可隨意停藥,避免戒斷症狀產生。藥師對於憂鬱症病患衛教過程除正確的用藥說明外,也可提供心靈層面的鼓勵與分享,協助拋開憂鬱,有著不一樣的專業角色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