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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記者:藥品組
   日期:10月24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410642號

附件:「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 旨:預告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害救濟法第四條第二項。

三、「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係配合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十條規定,酌修本標準第七條文字,修正內容並未影響民眾權益,且為及早符合該施行法規範,將預告十四日。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十四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97(王小姐)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wangct@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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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七條條文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