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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藥師專業 持續努力尋求肯定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62期)
   記者:  陳浩銘記者
   日期:04月18日
 
   

 

 

 

4月初,於網路媒體《健康醫療網》刊登了一篇名為「去藥局買個藥吃就沒事了?退燒藥使用不當,小心延誤病情」,內容敘述若有發燒之症狀,自行至藥局購買退燒藥,恐造成病情延誤,也可能導致與正在使用的止痛藥共同服用,造成服藥過量的問題而導致身體傷害,這看似有道理的敘述,但實際上藥師們以及熟悉公共衛生的學者應當抗議這樣的描述。

其一,社區藥局為提供健康照護與諮詢的場域,社區藥師應當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無論是OTC(非處方藥)的販售,抑或是處方箋的調劑,皆會給予民眾用藥指導,告知交付的藥品應當注意事項以及相關健康資訊;若為使症狀緩解而使用非處方用藥,若症狀並沒有緩解或長期反覆有此症狀產生,應轉介醫師進行進一步的診斷。

其二,無論是WHO(世界衛生組織)或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皆以負責任的自我藥療(Responsible self-medication)為自我照護的重要推廣項目,此負責任的自我藥療,並非隨意誤用或濫用藥品,而是指民眾可在藥事專業人員指示下,使用安全有效的非處方藥品,做為輕微疾病與症狀之緩解。

其三,小病就醫,將導致醫療資源的浪費,在健保財務龐大的壓力下,應當檢討所謂的基層健康照護網是否健全,以及建立完整的醫療轉診、轉介服務與誘因,促使基層醫療能夠更有效的發揮專業,守護民眾健康。

無論於社區藥師的角度,或是全球衛生體系推行的方針,又或醫療經濟學的宏觀角度而言,社區藥師的專業不應被漠視,其他領域的專家學者們不該否定社區藥師的專業能力,當然也希望社區藥師們能夠秉持醫療專業的角度進行藥事服務。於此,代表著我們社區藥學的專業建立,尚有可努力之處,方有如此文章,教導民眾應該就醫求診,而非至社區藥局諮詢社區藥師,這也是藥師應當持續努力改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