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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微星儀器有限公司持有之「"阿斯壯"電池式皮膚透照器(未滅菌)」藥物許可證,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惠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314826號
 
   

 

 

 

 主旨:有關微星儀器有限公司持有之「"阿斯壯"電池式皮膚透照器(未滅菌)」藥物許可證,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惠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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