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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戒菸衛教人員高階教育訓練-南區場

發表於
   課程名稱:104年戒菸衛教人員高階教育訓練-南區場
   主辦單位: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參與對象:已完成初階(由國健署委託藥師公會全聯會、各縣市衛生局認證)以及進階(102(含)年度前由全聯會認證;103年度後由各縣市衛生局認證)訓練之藥師會員
   課程日期:104年4月19日、4月25日、4月26日
   課程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報名名額:60人
   報名須知:
 
   

一、報名方式:

1.報名自即日起至4/8(三)向藥師公會全聯會採紙本郵寄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件。報名表與相關資料如附件。

2.本課程以符合簽約資格之社區健保藥局藥師為優先培訓對象,尚有名額時再由其他類別藥事人員依報名收件日期依序遞補。

3.上課學員名單將公布於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公告訊息”裡(http://www.taiwan-pharma.org.tw/)。

4.已報名者若要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一週來電至全聯會進行取消。

5.開課前不另外通知,若有課程取消或改期等情況,本會將通知已報名學員相關事宜。

 

二、結訓資格: 

1. 參訓學員須完成簽到退且全程參與三天練課程,課程中點名未到者視同缺席。

2.完成課後測驗,其測驗成績需通過75分(含)以上,不合格者需重新上課。

3.測驗合格者,始得參與課外實務訓練並需於2個月內完成實習。

4.未於期限內完成實習並繳交實習心得、個案追蹤報告者需向本會說明原因。(經國健署、專家學者共同判定如原因不符者,則不給予證書及學分認證)

5.實習心得暨個案諮詢報告由國健署與會專家學者共同審核。

 a.報告通過者給予證書以及學分證明。

 b.由本會收集欲申請簽約學員之相關資料後,統一送件。

 

三、培訓須知及其他注意事項:

1.藥事戒菸衛教人員高階證書有效期限為6年。

 
   
   聯絡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2595-3856*122 王百容、(02)2595-3856*136 高采羚
   傳真:(02)2599-1052
   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