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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信隆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必得康膠囊10公絲(匹若卡)PITOCAM CAPSULES 10MG(PIROXICAM)"SPC"(衛署藥製字第025828號)」(批號6051220等共12批號)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辦理。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206181號
 
   

 

 

 

 主旨:有關信隆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必得康膠囊10公絲(匹若卡)PITOCAM CAPSULES 10MG(PIROXICAM)"SPC"(衛署藥製字第025828號)」(批號6051220等共12批號)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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