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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防範民眾藉由彩色影印或偽造之處方箋交付調劑方式重複領取管制藥品,並防範管制藥品流用或不當使用,請轉知並輔導所屬會員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2263232號
 
   

 

 

 

 主旨:為加強防範民眾藉由彩色影印或偽造之處方箋交付調劑方式重複領取管制藥品,並防範管制藥品流用或不當使用,請轉知並輔導所屬會員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