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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聞媒體報導興東藥品器材有限公司疑似將過期心導管重新貼標變造有效日期後販售一案,請 貴會加強轉知及宣導所屬會員相關規定,以免觸法,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2072360號
 
   

 

 

 

 主旨:有關新聞媒體報導興東藥品器材有限公司疑似將過期心導管重新貼標變造有效日期後販售一案,請 貴會加強轉知及宣導所屬會員相關規定,以免觸法,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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