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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媒體報導護理人員以手機拍攝心導管手術病人,並拍照貼個人臉書打卡,未顧及病患隱私案,惠請加強 貴院(機構)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之倫理規範及對病患隱私保護相關教育宣導措施,避免類似情節發生,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北衛醫字第1030605776號
 
   

 

 

 

主旨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護理人員以手機拍攝心導管手術病人,並拍照貼個人臉書打卡,未顧及病患隱私案,惠請加強 貴院(機構)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之倫理規範及對病患隱私保護相關教育宣導措施,避免類似情節發生,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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