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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減量、退場機制將病友推向重殘人生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鍾佩芳
   日期:03月31日
 
   

 

 

 

國內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多為30~50歲,罹病後,病友們飽受關節疼痛、腫脹、晨間僵硬甚至關節變形與失能之苦,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在國外,患者經確診後,DAS-28大於3.2即可接受生物製劑治療;在台灣的健保政策之下,並非每位病人都能獲得生物製劑的治療,而符合條件的嚴重族群,也不能安心的接受治療。

2013年4月健保署實施生物製劑藥物減量機制,同年11月實施退場機制。滿兩年以上,DAS-28小於3.2時就要減量;滿三年以上,DAS-28小於3.2就會退場。等DAS-28超過3.2時才能再申請由健保給付的生物製劑,若自費則需花費近4萬元。

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理事長陳得源表示,根據國際專家制訂的「達標治療」新概念,認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病人最需要把握黃金治療期(確診後的1~2年),當確定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且使用傳統藥物治療六個月效果不佳時,依國際治療指引(如歐洲抗風濕聯盟)應及早使用生物製劑,且與醫師合作持續達標治療,以減輕關節腫痛及避免關節結構損傷,「如果能及早診斷,積極與持續治療,甚至可以確保患者的關節功能與一般人無異。」

目前用來評估生物製劑之健保給付標準的疾病活動度指數是DAS-28,是根據人體28個關節所做的疾病活動評估指數。陳得源理事長表示,目前健保僅針對「非常高疾病活性(即DAS-28大於5.1)」給付生物製劑治療,已與目前國際早期積極治療的趨勢不符,若再搭配「減量/退場機制」,將讓類風濕性關節炎整體治療達標顯得意義不大,甚至因持續發炎而增加動脈硬化與心血管疾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