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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政府醫療援外政策,謹請 貴院(所)賡續於本(103)年3月31日前填復上半年之醫療器材募徵問卷(如附件)逕復國立臺灣大學,請 查照復辦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0350661號
 
   

 

 

 

主旨:為配合政府醫療援外政策,謹請 貴院(所)賡續於本(103)年3月31日前填復上半年之醫療器材募徵問卷(如附件)逕復國立臺灣大學,請 查照復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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