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肺腺癌第四期標靶藥有用嗎?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張嘉芳
   日期:03月12日
 
   

 

 

 

肺腺癌占所有肺癌60%,患者治療選擇較多,除了化療,也可以考慮用標靶藥物。標靶藥物是針對癌細胞特定「標的基因」變異進行攻擊的藥物,腫瘤若帶有特定「標的基因」變異,標靶藥物就會有效。

肺癌標靶藥物分為「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酶抑制劑(EGFR-TKI)」及「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抑制劑,肺腺癌患者EGFR基因突變的比率較其他種類的肺癌患者高,尤其是亞洲人。

建議肺腺癌患者先做腫瘤基因檢測,若發現EGFR基因突變呈陽性,可服用艾瑞莎(Iressa,學名gefitinib)或得舒緩(Tarceva,學名erlotinib)、妥復克(Giotrif,學名afatinib)等。目前健保已給付艾瑞莎及得舒緩作為有EGFR基因突變的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肺腺癌第一線治療藥物。

ALK基因變異的肺腺癌患者,人數較少,目前有對應ALK的抑制劑「截剋瘤(Xalkori,學名crizotinib)」,但健保尚未給付。國外研究顯示,EGFR及ALK兩種基因變異幾乎不會同時存在,若EGFR基因突變檢測呈陰性,可考慮再做ALK基因變異檢測。

標靶藥物對骨髓造血較無抑制作用,對體能影響不大。不過,EGFR抑制劑也有副作用,多以皮膚症狀為主,包括長出類似青春痘的皮疹、甲溝炎、腹瀉等。部分患者服藥後肝指數上升,醫師會加強監測,調整劑量或停藥,避免患者肝功能受影響或引發嚴重肝炎。少數患者服藥後發生間質性肺炎,嚴重者肺纖維化,影響呼吸功能,這類患者多需停藥。

除了上述兩類標靶藥物,另有抑制血管新生因子受器的標靶藥物「癌思停(Avastin,學名Bevacizumab )」,靜脈注射使用,但通常和化療藥物併用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