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界宣稱:「全國約有200萬的貓犬等寵物將面臨斷藥危機」,部份商業利益團體更大打「動物無藥可用」的悲情牌,誤導多位立委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第四條,一讀內容增列:治療動物疾病之藥物不足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物類別,得由獸醫師(佐)填發處方使用於犬、貓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非經濟動物。前項人用藥物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販賣、流通、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對此,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重申:不論人或動物使用人藥,主管機關皆應管制正確流向,以守護動物健康、全民用藥安全。
動保法第4條一讀通過,已引發醫藥及公衛各界強烈質疑。食品藥物管理署於9月4日發出新聞稿回應媒體之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將依動保法修正條文(一讀修正草案),配合農委會防檢局訂定人用藥物用於動物之販賣、流通、使用、管理及其應遵行事項之子法,俾利現行動物用藥缺藥之問題得以法制化解決。
食品藥物管理署亦於新聞稿強調:「藥事法係規範人用藥品之審核及管理,提供人類安全使用為目的,人用藥之核准係依據人體臨床數據及科學證據為基礎,動物與人之生理機制、作用機轉不同,先進國家基於保護動物立場,係在無動物用藥可用情況下,才例外准許獸醫師於審慎評估下使用人用藥品。基於保障寵物用藥之權益,食管署另已將醫藥相關公學協會針對人用藥品使用於治療動物乙節之相關建議,轉請防檢局參考成立專案計畫,延聘獸醫與藥學專家共同審慎研議。」
今年2月在媒體上,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楊靜宇坦言,「獸醫界把人藥當獸藥使用,起碼也有二十年」。此事實證明了,動物用藥缺藥的主因是獸醫師早已非法使用人用藥品替代動物用藥,非但罔顧法令與動物健康,更造成動物用藥市場的萎縮,如今不思積極與國內動物用藥品製造廠或動物用藥進口商協商,尋求增加動物用藥之來源,反而要求有關單位開放以人用藥品來替代,不但大開人用藥安全管理與藥物防疫之漏洞,更置動物用藥安全於不顧。
未來若開放動物可用人藥治療疾病,且由無法分辨人類流行病防疫第幾線用藥者使用,則諸多人畜共通傳染疾病恐快速產生對人藥的抗藥性,人將無藥可用,造成公衛防疫上的毀滅性浩劫,為保障動物生病有藥可用,全聯會期望衛生主管機關能正視動物用藥的問題,思考完善解決方案,藥師願與全民共同為用藥安全與健康努力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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