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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衛生署102年6月17日衛署醫字第1020271523號令發送「醫事憑証收費標準」修正條文1份,請轉知所屬,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2061809號
 
   

 

 

 

檢送行政院衛生署102年6月17日衛署醫字第1020271523號令發送「醫事憑証收費標準」修正條文1份,請轉知所屬,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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