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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品質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78期)
   文:苗栗縣 - 顏群芳記者
   日期:08月08日
 
   

 

 

 

新藥上市之前,需通過一到三期人體臨床試驗,才可核准使用在病人身上,但上市之後,還是得持續監控藥品是否有出現任何不良反應,以提早發現臨床試驗期間,未發生的問題。

為了提升各醫療院所通報藥品不良反應的品質,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地於7月2日與亞東紀念醫院合辦「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品質提升研討會」,會中主要針對藥害救濟基金會本身的發展與變革、如何提升不良反應通報品質等議題來討論,並由亞東醫院藥師分享通報作業的經驗與個別案例。

所謂藥品不良反應指的是基於證據或是可能的因果關係,而判定在任何劑量下,對藥品所產生之有害、非蓄意的個別反應,而全球發生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最有名的案例,應當屬於thalidomide事件,該藥是在1956年由德國藥廠所研發,專門用來緩解孕婦孕吐症狀,但後來陸續發現,服用此藥的孕婦生出來的嬰幼兒,有海豹肢的症狀,這一事件喚起人們對用藥安全的重視,而台灣也在1997年發生療黴舒(Lamisil)事件,當時有人服用此藥之後導致死亡,同時也讓台灣加速建置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的腳步。

藥害救濟基金會的講師在課程中提到,在從事臨床業務時,要能在不疑處中有疑,除了審視病人是否因為本身疾病、生活習慣而引起疾病之外,也可觀察病人最近是否有使用任何新的藥品,或是有提高使用劑量,進而引起病人相關疾病,最令該單位感興趣的藥品不良反應通報案例,是屬於台灣新上市和專案進口的藥品,或是沒登記在仿單上面的副作用,這類的資訊算是比較獨一無二的,可能讓國人提早發現罕見且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

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確實是一套立意良善的機制,能有效的建立屬於台灣自己本土的資料庫,例如台灣是一個肝炎盛行的國家,而藥物又絕大部分都是由肝臟代謝,有些國外可能少見的不良反應,在台灣或許發生機率會比較高,這對於臨床工作者來說,是重要的資訊,讓醫療人員們在面對病人時,能夠提早告知服用藥物之後可能遇到的副作用是什麼,讓他們有心理準備來面對,不至於遇到時,驚慌失措,又因這些副作用而到處看診,浪費寶貴的醫療資源。當然,這都有賴於所有醫療人員常保一顆敏銳觀察的心,能即時發現可疑個案,並向上通報,共同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