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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結核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所屬聯合醫院藥訊(第十五期)
   記者:行政院衛生署彰化醫院  陳淑姿  藥師
   日期:
 
   

 

 

 

藥物不良反應案件通報目的是提升病患用藥安全,且完善的通報系統能夠預防或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使得因藥害而造成病人死亡或殘疾的情形得以避免發生。本院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件數排名第一名為抗結核藥物,所以以此類藥物做統計分析。

自西元2011年1月至12月回溯性分析中部某區域教學醫院通報抗結核藥物不良反應案件,並經由藥物不良反應小組討論後之確定案件,最終通報至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進行統計分析。抗結核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共計101件。男性病患佔74件(73.3%),女性病患佔27件(26.7%),個案平均年齡為69.6 ± 13.2歲,大於60歲者佔 77.2 %。單一藥品分類以Ethambutol (36.4%)最多,Pyrazinamide (15.9%)其次。合併用藥引起的藥物不良反應則以Rifater合併Ethambutol(37.5%)最多。不良反應症狀分類依序為視力模糊(22.8%),噁心嘔吐(20.8%),皮膚紅疹(19.8%)。依NaranjorScale評估其不良反應與藥物相關性,結果以「極可能」最多,而藥物不良反應的嚴重度主要以輕度和中度最多。

抗結核藥物的療程至少需6個月以上時間,且須併用多種抗結核藥物。為了使病患完成整個治療過程,重視抗結核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可以提高病患服藥順從性,因此必須釐清抗結核藥物造成不良反應之歸屬,也要針對抗結核藥物不良反應有適當的處置,以防永久性傷害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