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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克流感膠囊Tamiflu(oseltamivir),以共同協助新流感社區防疫工作,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發表於

公文日期:98年9月19日

主旨:
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克流感膠囊Tamiflu(oseltamivir),以共同協助新流感社區防疫工作,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羅氏大藥廠臑份有限公司98年7月29日羅醫字第091197號函辦理。
二、我國為因應新型流感爆發流感大流行,及時做好防疫準備,已進行多項防疫措施,惟為避免民眾因恐慌疫情,而未經醫師診療,自行於藥局購買或不當服用克流感膠囊Tamiflu(oseltamivir),導致復發或抗藥性之情形,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社區藥局為社區防疫網絡重要一環,並請遵守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克流感膠囊Tamiflu(oseltamivir)之規定,以確保民眾在醫師診療、藥師調劑之雙重把關下,正確服用克流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