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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考慮住院醫師納勞基法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素玲
   日期:101年04月18日
 
   

 

 

 

勞委會今天邀請衛生署及醫院、醫師公會等單位討論醫師職災雇主責任,但會議焦點仍在醫師應否納入勞基法。對於醫生團體強烈要求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生署表示可以考慮「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至於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的職災雇主責任,則由衛生署從醫療法規、定型化契約或評鑑等方式研擬對策。

勞委會上午邀請衛生署、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台北市醫療院所協會,以及代表勞方的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勞小組面對面討論。據了解,醫院協會等團體仍認為, 在現行健保給付方式不合理情況下,強烈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也認為社會還未準備好。

但醫師團體認為,只要衛生署改變健保給付方式,並且研擬好財務及人力調整配套措施,包括受僱醫師、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師,都應納入勞基法。衛生署代表則表示,現行醫療法並未區分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而且每個醫院醫師態樣不同,但「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可以討論。

監察院昨天針對醫護人員超時、醫病比例失衡,致醫護人員工作負荷過重,一舉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及勞委會。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昨天更在勞委會開會前夕,先發動陳情活動,要求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根本解決血汗醫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