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11月23日FDA藥字第1000077852號書函辦理。 二、強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函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該等批號藥品於醫療院所抽驗溶離結果與核准不符,經調查後將主動回收該等藥品。 三、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並配合藥商儘速下架回收該批號藥品,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