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2, 二月 1 - 13:02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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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101年01月19日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110736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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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市售「銀鶴漢式爽身粉」產品(外包裝標示製造商:台灣貝兒生技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天水路46號6樓之1),涉違反藥事法乙案,請轉知相關會員不得販售以免觸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年01月11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130123300號函辦理。
二、按藥事法第49條規定:「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之藥品或醫療器材。」
三、經查旨揭產品前經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判定,應以藥品管理;續查「台灣貝兒生技工程有限公司」營業登記業已廢止(98年02月18日府產業商字第09837074200號),且工廠登記編號(99206652)業已於91年07月31日廢止在案,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前往營登地址查察,該公司已不知去向。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及督促所屬會員立即下架,勿陳列販售旨揭違規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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