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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避孕藥血栓風險增,自購不適用藥害救濟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朱克威
   日期:100年11月22日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日前發布警訊,含新型黃體素成分drospirenone的避孕藥引起血栓的風險可能是舊型避孕藥的兩到三倍,雖然國內尚無此類藥物引起血栓的不良反應通報,但仍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時,應審慎評估風險,患者服藥後如果出現持續胸痛、腿痛、呼吸短促等症狀,應儘速回診,以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

所謂血栓是指靜脈內的血液凝結成血塊,阻塞了正常血液流通,常見於下肢靜脈;若血塊從血管壁脫落,進入血液循環流回心臟,並且從心臟進入肺動脈時,就會形成肺動脈栓塞,影響氣體交換,嚴重時可能致命。雖然這些事件都極少發生,但對於抽菸、有血栓家族病史、肥胖( BMI超過 30)、脂蛋白血障礙、高血壓、偏頭痛、心臟病、長期不能活動等情況的用藥者,服用避孕藥的風險就會提高。

事實上,不論是新型或舊型的荷爾蒙類避孕藥,都可能有導致栓塞及血栓疾病之風險,

不過其中部分藥害案件,雖然經過審議後認定不良反應可能與藥物有關,但卻無法獲得藥害救濟的保障,主要原因是患者未經過醫師診斷,自行至藥房購買避孕藥服用,與「須由醫師處方使用」的規定不符,因此無法符合藥害救濟要件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避孕藥是處方藥,並非所有人都適合使用,有避孕需求的婦女,應該經過醫師診斷後,再開始使用避孕藥物,不要自行購買,用藥期間也要詳細觀察,以確保用藥安全。

如懷疑因為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專線 02-2396-0100)。

◎藥害救濟諮詢專線:(02)2358-4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