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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賣眼鏡,北市查四起無照,罰款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林麗玉
   日期:100年10月31日
 
   

 

 

 

有些年長者,會在市場隨便買老花眼鏡來戴,台北市衛生局提醒,從今年一月一號開始,只要是具有「矯正」效果的眼鏡,都應該要列入醫療器材管理,沒有執照賣矯正眼鏡的攤商,都是違法,而衛生局今年一共查到四起無照藥商,販售「矯正眼鏡」,分別是在市場攤商及網路,將依照藥事法罰三到十五萬元不等罰款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說,衛生署已經在99年,公告將具有矯正效果的眼鏡,列入醫療器材管理,從今年一月一號開始,只要是製造、輸入販售,都要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販售、製造業者,也要有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才可以營業,而今年北市衛生局針對眼鏡販售業者進行稽查,到目前為止,一共查到四件無照藥商販售矯正鏡片,已經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依照同法可罰三到十五萬元罰款

處長陳立奇說,「四件無照販售的業者,兩件是同一個攤商,另外兩件是在網路販售。」

另外這次稽查,也查到兩件標示不合格,包括一件蔡司矯正鏡片的產品標示許可證證別、廠名、藥商名稱等,與原核准內容不符;另外還有一款Nicon 156UV,沒有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