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網路販售隱形眼鏡 涉不法藥物恐傷眼

發表於
   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記者:段楚禎
   日期:100年08月10日
 
   

 

 

 

近年來,隱形眼鏡不再只有矯正視力的功能,更是時下年輕人追求流行、比酷、比美的重要裝扮配件。想要擁有一雙電眼,愛美女性會佩戴有瞳孔放大效果的隱形眼鏡,除了市面上常見的知名品牌,在網路上購買較便宜,或是顏色豐富的隱形眼鏡,卻存在著潛在的傷害。

台北市衛生局隨機購買7件網路販售的隱形眼鏡發現,其外包裝均無任何中文標示,也沒有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因涉屬不法藥物,均已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配戴各式各樣、不同圖案、花樣、色彩的變色片、放大片,例如芭比愛七彩鑽石、Vivian璀璨三色、GEO大水凝、微風海藍、靡靡公主芝麻灰、水凝櫻桃、洋娃娃,能使眼睛看起來更大更美、更有造型,但這些產品在國內並無廠商代理輸入,就企圖利用網路進行非法販賣。

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往往使用大量漂亮女模、年輕美眉配戴變色片、放大片等吸睛照片,且透過促銷、購物優惠、揪團等活動,吸引消費者購買。近來有不肖業者,為規避衛生單位查緝,蓄意將網站架設於國外,在行政機關權限不足,及各國法令規定差異等因素影響下,更增添衛生機關查緝之困難度。

甚至有不肖業者將購買者吸收為下線,於不同網路平台刊登販售促銷訊息,由於消費者在無法直接面對賣家,其產品來源資訊不足、品質管理不良等風險下,不但網路購物糾紛、詐騙案件頻傳,更讓寶貴「視力」承受無謂的潛在傷害。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隱形眼鏡直接接觸眼睛,品質優劣關係著使用的安全性。依我國現行法規規定,不論是否有度數的隱形眼鏡,均屬於「醫療器材」管理,必須經行政院衛生署查驗登記,領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可由所申請之藥商或其授權者輸入、販售,外包裝應有中文品名、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地址等事項。

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購買攤販、夜市、地下電台、網路等不合法場所,販賣來源不明之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危害健康及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