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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協助進行過期藥品回收作業

   資料來源:新北市藥師公會
   日期:100年07月01日
 
   

 

 

 

親愛的會員,您好:

 

敬請全體藥師藥局將已收存大量過期藥品,於100年07月10日前將回收數量以公斤為單位向本會回報(電話:2278-3277)經彙整請衛生局以首次專案處理之。

另外也提醒您,水銀溫度計自100年07月01日開始嚴禁上架販售,請務必配合以避免違反相關藥事法規而受罰。

 

新北市藥師公會古博仁理事長 暨全體理監事  敬上